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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4年白洋淀芦苇自行收割的通告

    信息发布者:刘瑞祥
    2024-11-29 07:08:04   转载

    安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4年白洋淀芦苇自行收割的通告 安政通〔2024〕4号

    根据《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河北雄安新区2024年白洋淀生态环境和保护实施方案》《安新县2024年白洋淀生态环境和保护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更好地保护好白洋淀动植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维护好芦苇台田等特色景观,加强鸟类保护和栖息地建设,保护白洋淀生物多样性,增强白洋淀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消除冬季淀区火灾隐患,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开展2024年白洋淀芦苇收割工作通告如下:

    一、按照年度收割计划安排,白洋淀2024年芦苇收割工作于本通告发布之日启动。

    二、鼓励村民自行对承包苇地的芦苇进行收割,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

    三、村民自行收割芦苇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白洋淀的生态环境,严禁出现破坏白洋淀水质、乱堆乱放、猎捕鸟类、破坏鸟类栖息地、焚烧芦苇等行为。

    四、对村民弃收的芦苇,由县政府安排统一组织收割及综合利用,乡(镇)、村两级要积极配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挠、干涉芦苇收割工作。

    五、对芦苇收割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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