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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新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三合村、杨孟庄村、王庄村)

    信息发布者:刘瑞祥
    2024-03-14 07:29:16   转载

    安新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三合村)


    三合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三合村集体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耕地,南至:萍河,西至:耕地,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1.447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等。依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雄安新区2024年度第一批征迁安置工作任务的通知》([2024]5号),用于障水埝堤防加固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安新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
        拟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8日由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anxin.gov.cn/。
        特此公告。

        


    安新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安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杨孟庄村)


    杨孟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杨孟庄村集体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耕地,南至:萍河,西至:耕地,北至:杨孟庄村)的土地,面积约16.543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等。依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雄安新区2024年度第一批征迁安置工作任务的通知》([2024]5号),用于障水埝堤防加固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安新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
        拟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8日由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anxin.gov.cn/。
        特此公告。


       



    安新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安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王庄村)


    王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王庄村集体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萍河,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萍河)的土地,面积约14.141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等。依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雄安新区2024年度第一批征迁安置工作任务的通知》([2024]5号),用于障水埝堤防加固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安新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
        拟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8日由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anxin.gov.cn/。

        特此公告。


    安新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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