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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2023年四好农村公路工程(乡村振兴道路提升)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新县2023年四好农村公路工程(乡村振兴道路提升) 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行审投字【2023】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新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安新县境内,主要是对安州镇、老河头镇、芦庄乡、同口镇、龙化乡、刘李庄镇、寨里乡、三台镇、端村镇、安新镇、赵北口镇11个乡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安新县74条农村公进行改造提升,其中涉及道路工程50条,桥涵工程19个,绿化工程32条,总长共计99.499公里。道路工程总长为68.843km,绿化工程总长为41.151km,农村公路+绿化总长约109.994km,其中绿化工程中有8条道路与道路工程重合,重合段长10.495km。
2.3项目总投资:11828.73万元。
2.4工期:每标段均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路线、安全设施、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绿化工程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
1标段:安州镇3条,寨里乡3条,三台镇4条;
2标段:安新镇8条,端村镇3条,同口镇6条;
3标段:芦庄乡4条,老河头镇6条;
4标段:刘李庄镇8条,龙化乡5条;
5标段:绿化工程(涉及10个乡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④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⑥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⑦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⑧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⑨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⑩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⑪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⑫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 “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⑬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⑭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⑮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⑯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⑰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⑱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⑲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⑳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㉑投标人被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㉒投标人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㉓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⑯、⑰、⑱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1-4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1-4标段的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公路工程施工业绩;5标段的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公路绿化或市政绿化施工业绩;
注:若投标人所附业绩为PPP项目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合同等,其中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承担部分满足上述要求,即视为该合同业绩为投标人满足要求的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1-4标段的投标人项目经理均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标段的投标人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项目总工:1-4标段的投标人项目总工均需具备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标段的投标人项目总工需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2022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被纳入雄安新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②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③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④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6)其他要求:/。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5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每天9:00至17:00。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分平台界面选择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分平台界面选择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需及时关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招标文件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4.4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PDF)前,需先进行注册(网上填写资料、上传证照等并携带证照原件前往河北省任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或平台技术支持。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且网上报名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2)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方式:①注册账号后登录并下载招标文件;②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使用河CA登录“惠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且网上报名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8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形式:远程开标。
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下载的.HZB格式招标文件导入“惠招标”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首页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tb 格式)上传至“惠招标”投标系统。“惠招标”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邮箱:hbzhby@qq.com。
2、开标程序:按下列程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投标人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2)招标人(招标代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布开标记录;(3)投标人对开标记录使用河北CA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4)开标会议结束。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解密必须使用导出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
5、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因未及时办理河北CA导致的问题,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继续开标活动:(1)因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原因,造成“惠招标”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2)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招标代理正常开标的事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雁翎西路41号 |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2号院11号楼2层203室 |
联系人:张女士 | 邮编: 100124 |
电话:0312-5333111 | 联系人:李贺、孔瑞颖、王徽 |
电话:0312-5679169,19333359031、193333590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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