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购物车
    0

    安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白洋淀捕捞行为的通告

    信息发布者:刘瑞祥
    2023-04-18 11:43:46   转载


    123.jpg

    安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白洋淀捕捞行为的通告

    安政通〔2023)1

    为进一步规范白洋淀捕捞行为,养护白洋淀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

    性,促进白洋淀渔业可持续发展,推动白洋淀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等四个流域禁

    渔期制度的通告》《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白洋淀生

    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

    ()禁渔区:鸟类栖息地及国控点周边、主航道及两侧等水域。

    ()禁渔期:禁渔区水域全年禁渔。禁渔区以外水域每年禁渔期为51612时至73112时。

    二、禁止作业类型

    ()禁渔区:禁止所有作业方式(克氏原螯虾专项清理专用网具除外)。

    ()禁渔期:禁止所有作业方式(单人单杆垂钓、克氏原螯虾专项清理专用网具除外)

    ()非禁渔区和非禁渔期

    1.禁止电、毒、炸捕鱼方式;

    2.禁止使用迷魂阵等渔具。

    三、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配合做好渔政执法工作。

    四、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清理辖区内各类网具,取缔各村电鱼船只,制止非法捕捞行为。

    五、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安新县人民政府

    2023317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